市城管执法大队依法拆除粟田湖一处违法建筑

石首市人民政府网发布时间:2020-01-14

1月10日,市城管执法大队在绣林办事处粟田湖社区七组拆除一处砖混钢构违法建筑。

1月8日,市城管执法大队第三中队执法人员在粟田湖村七组巡逻时发现一处21平方米的砖混钢构违法建筑,随即立即与户主李某进行沟通,要求其自行拆除。再次巡查发现李某只拆除了墙体的四公分,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自行拆除义务。1月10日,市城管执法大队依法对其违法建筑进行彻底拆除,拆违过程中,执法人员秉持群众利益至上,尽可能的为户主保留材料,将李某损失降到最低。

据了解,自2012年全市禁止私人擅自建房以来,整个金平工业园区都纳入禁建范围,市民房屋需要维修和新建事项需要到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申请,获得审批后方能按要求进行建设,未经批准擅自建设的行为都属违法建设行为。对于违法建筑,市城管执法大队将对其进行依法拆除。(记者高蕾   实习生郑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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