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宝宝用品起纠纷 法官在线调解护权益

石首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1-03-01

前不久,婴儿使用含大量激素的宝宝面霜变成大头娃娃的新闻引发社会关注,也让不少父母担心自己购买的宝宝用品是否足够安全。近日,石首法院民一庭就在线调解了一起网购宝宝用品的网络购物纠纷。

原告汪某在某旗舰店购买了一款宝宝泡沫洗手液,经查询,该款宝宝洗手液产品信息与备案信息完全一致,但是原告委托相关机构检测发现该款产品未检出产品标签中载明的成分甲基氯异噻唑啉酮、甲基异噻唑啉酮。该款宝宝洗手液产品配方与实际生产的产品配方不一致,汪某以侵害消费者权益为由将产品的经销商同时也是生产商广西某化妆品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

受理该案后,考虑到涉案产品未对当事人的健康造成实质性损害,且被告公司远在广西,为做好疫情防控的同时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经询问双方当事人意见,承办法官决定对该案进行在线调解。承办法官添加双方当事人微信后,分别向原被告双方释法析理,沟通调解,最终被告为原告退款并进行赔偿。

法官提示:网络购物因其便捷实惠的特性已经成为大家热衷的消费方式,但是买卖双方身处异地应该如何维权?消费者在进行网购时一定要将电子数据信息妥善保存,在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可以向经营者所在地工商部门投诉,也可以向第三方交易平台所在地工商部门进行投诉。同时,还可以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条相关规定,在收货地法院提起诉讼。(记者高蕾 通讯员李诗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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