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有法可依了

石首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1-09-15

9月1日起,《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正式实施,这项《规定》让一直以来被忽视的在校未成年人身心健康问题进入全国公众视野,有法可依了。

9月13日,记者在市人民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室了解到,《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除了包含学校管理的相关内容外,如“禁止公开学生的考试成绩与排名”“禁止手机带入课堂”等,还重点强调了有关未成年人校园欺凌与未成年人性骚扰、性侵害的相关预防与解决办法。至此,校园欺凌不再是学生私下的小打小闹。

近年来,在校未成年学生遭到侵犯和欺凌的事件多发,受害者维护自身权利的途径大都是私下解决,即使报警,警方也由于难以取证、缺乏定罪依据、受害者表述不清等原因而面对重重障碍。市人民检察院政法干警徐宝东认为,想要从源头上预防发此类事件的发生,除了学校的严格监管外,家长也要增强监护和监督意识,注意正确引导孩子身心健康,加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鼓励孩子们学会用法律来保护自己。

徐宝东说:“如何维护好、保障好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既是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也是我们为之奋斗的目标。”(记者郝继华)

手机扫一扫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