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4-04-02
为进一步做好困难职工关爱帮扶工作,日前,石首市总工会2024年度建档困难职工申报工作启动。
此次建档困难职工申报对象为在石首市内企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就业的职工。
申报条件分为3个类别: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病、因残、因子女上学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并且家庭收入扣减刚性支出后,低于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的职工家庭;职工本人或家庭成员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患重大疾病,在获得各类赔偿补偿、保险支付、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后,生活仍暂时有困难的意外致困职工家庭。
救助标准分为3项:生活救助标准根据困难类别为每户每年分别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2个月、10个月之和;医疗救助标准根据困难职工医疗医药费支出和帮扶资金筹集情况,按照不超过医疗医药费用个人承担部分确定,一般每户每年不超过2万元;助学救助标准为对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10个月之和;对高中、中职的学生助学,每生每年不超过当地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标准6个月之和。对符合条件的建档困难职工家庭,重点实施一项救助,也可实施多项救助。
目前,全市建档困难职工的申报将采取线上和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职工可通过“湖北工会”APP进行网上申报,或者由职工本人向所在单位工会提出书面申请。(通讯员:鲁礼娟、朱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