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容忍!石首重拳整治偷倒建筑垃圾行为

石首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4-04-02

近日,石首市城管局执法大队四中队在巡查中发现城区明珠大道达宝建材旁、经济开发区创业路、站后路等地积存大量建筑垃圾与生活垃圾。有的堆放在路边,有的堆放在草坪上,不仅占用了大量土地资源,还可能对土壤、水源造成污染。随着气温逐渐上升,这些垃圾散发的气味愈发难闻,已影响到周边居民的生活。

清理垃圾,对于保护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形象、促进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城管局始终坚持以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引领作用,以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执法大队四中队联合环卫服务中心一起对上述积存垃圾进行清理,共出动执法人员7名,环卫工人4名;垃圾清运车2辆,铲车2辆,挖机1台,渣土车2辆,铁锹5把;清运垃圾约200吨。

城管局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从源头上加强对垃圾乱倒的管控力度,已在达宝建材旁设立“禁止倾倒垃圾”的警示牌。接下来,城管局将在各重点点位陆续设置警示牌,并持续加大巡查力度,对于随意倾倒建筑垃圾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和处置。同时,也请居民之间互相监督,杜绝垃圾乱扔乱倒现象,共同改善生活环境和质量,树立良好的城市形象。

温馨提示:

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

将建筑垃圾混入生活垃圾的,或者将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的,由相关执法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对单位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通讯员:张晖、黄家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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