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首市融媒体中心发布时间:2026-08-06
(2026年8月5日石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及《湖北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和荆州市委、石首市委文件要求,石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决定:
一、石首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同一时间分别提名,同一选举日分别选举;
二、石首市市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统一选举日为2026年9月20日;
三、石首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11月10日前召开;
四、各乡镇新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9月30日前召开。
如需调整选举日或代表大会召开时间,授权石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作出决定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