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2089
发布单位:
石首市人民政府
发文日期:
2020-11-24 16:47:18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石卫健医罚字【2020】-008号
卫生健康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事项
案件名称 | 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路家铺社区卫生室(顿宗媛)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案。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石卫健医罚字【2020】-008号 |
被处罚单位名称(个人姓名) | 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路家铺社区卫生室(顿宗媛) |
地址 | 石首市路家铺社区金平路293号 |
社会信用代码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顿宗媛 |
违法事实 | 石首市绣林街道办事处路家铺社区卫生室(顿宗媛)使用未取得抗菌药物处方权的医师开具抗菌药物处方 |
处罚依据 | 依据《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一项的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同时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 |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年11月09日 |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石首市卫生健康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