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22425
发布单位: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文日期:
2020-09-08 11:04:01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食品药品监管
发文字号:
2020第11期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的通告
(2020年第11期)
2020年5月20日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位于石首市桃花山镇九佛岗村1组1-3号的小作坊经营户付华山生产的55度高粱酒、55度糯谷酒、56度荞麦酒三个品种的散装白酒进行了抽样检测,2020年6月11日抽检检测结果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现将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2020年6月23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报告后,对位于石首市桃花山镇九佛岗村1组1-3号的小作坊经营户付华山送达了检验报告。付华山对NO;SJ20200355、NO;SJ20200356、NO;SJ20200357检验报告不合格结果予以认可。我局于2020年6月23日对付华山在生产的散装白酒中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进行了立案调查。经查该单位于2019年10月以来听糕点经营者说食品中可以添加甜蜜素,自以为在散装白酒中可以添加,于是从湖南省华容县一日用品店购进食用甜蜜素1公斤,并使用了0.2公斤加入了酿造的55度高粱酒250公斤、55度糯谷酒250公斤、56度荞麦酒150公斤中进行封坛。2020年5月20日荆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对其生产的55度高粱酒、55度糯谷酒、56度荞麦酒三个品种的散装白酒进行了抽样检测,2020年6月11日抽检检测结果为甜蜜素项目不符合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果为不合格,为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付华山认为其不合格原因是其本人没有加强食品安全的学习,对食品添加剂一知半解,以为是食品添加剂就可以添加,不懂散装白酒是不能添加的。该单位接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即启动自查整改工作。因其平时主要是帮周边村民代加工酒,生产的白酒均需陈放半年才销售,加上今年疫情,以上添加了甜蜜素的三个品种白酒均还没有进行销售。
付华山在散装白酒中超范围添加甜蜜素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 :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 (四)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之规定。鉴于当事人案发后积极配合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并主动提供证据材料,且没有进行销售,并主动销毁添加了甜蜜素的白酒,未造成社会危害。2020年8月18日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的规定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没收添加剂甜蜜素0.8公斤;2.并处以罚款1.5万元。
发生问题的原因及整改情况: 付华山认为其超范围添加食品添加剂的行为主要是没有加强食品安全的学习,对食品添加剂一知半解,以为是食品添加剂就可以添加,不懂散装白酒是不能添加的,作为白酒小作坊经营者其在以后的生产过程中将严格执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决不再使用食品添加剂,并且在相关部门的监督下销毁了以上添加甜蜜素的白酒。其通过对再次生产的55度高粱酒、55度糯谷酒、56度荞麦酒散装白酒申请复查,已经合格。
经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付华山已于2020年8月27日缴纳罚款15000元,并向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了该单位自查说明。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
特此公告
石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