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4994
发布单位: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发文日期:
2020-12-22 17:10: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根据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7
精养鱼池养殖尾水排入周边湖泊河渠,超出水环境承载能力,影响流域水环境质量。
二、整改目标
到2020年,改造低产精养鱼池3万亩,水产养殖尾水实现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
1.努力推进精养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工作,严格执行《淡水池塘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推广建设养殖尾水处理循环系统、工厂化循环水养殖、流水健康养殖等绿色环保养殖模式,通过示范点建设,达到以点带面、逐步推广的效果。
2.重点开展“湖边塘”“河边塘”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养殖生产者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超标的水产养殖尾水直接排放到周边水域。
3.推进精养鱼池标准化改造和提档升级,继续开展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示范县创建活动,发展稻田综合种养生态种养模式。
四、整改完成情况
一是强化执法监督巡查,开展养殖尾水治理。目前,全市无“河边塘”,有3处“湖边塘”,且均有养殖证,“湖边塘”均用于养殖成鱼及养殖鱼种,尾水均达标排放;二是发布《石首市养殖水域滩涂规划(2018-2030)》,严格按照规划完成相关整治工作。三是开展水产生态健康养殖,不定期开展打击投肥养殖巡查,坚决杜绝投肥养殖行为。实施渔场池塘养殖尾水达标治理,开展白莲湖渔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和上津湖渔场池塘养殖尾水治理。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并将长期坚持。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2020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