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5067
发布单位: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发文日期:
2020-12-02 16:25: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根据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34
持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二、整改目标
2019年,全市可吸入颗粒物(PM10)年平均浓度低于81微克/立方米,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低于46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0%以上。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较2015年减排比例分别为18%和22%。完成省下达的环境空气质量改善目标任务。
三、整改措施
1.加强工业源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重点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改造。2020 年底前,完成钢铁、水泥、化工、平板玻璃行业企业环保设施升级改造,燃煤电厂脱硝设施稳定运行、综合脱硫效率达到 90%以上,水泥生产线综合脱硝效率不低于60%,水泥行业粉尘排放稳定达标。
2.持续推进大气污染“三禁两治”工作。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和露天禁烧管控,倡导全域禁鞭。推进机动车船大气污染防治,开展柴油货车专项整治,实施绿色交通工程,建成机动车遥感监测网络。依法取缔高污染燃料销售点,对销售、燃用煤炭煤质不符合国家要求的,依法进行查处。制定《开展打击环境污染犯罪“清水蓝天”行动实施方案》,大力开展专项行动。
3.加强挥发性有机物和无组织排放治理。强化油品质量监管,指导、督促成品油经营企业供应规定标准的车用油品,禁止加油站销售国六标准以下车用汽油、柴油。加强油气回收系统设备维护管理,确保加油站、油罐车油气回收系统运行正常。加强环境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切实消除环境安全隐患。实现全市加油站油气回收系统安装率100%、检测合格率100%、使用率100%;油品运输车密闭运输,油气回收改造100%;油库油气回收处理装置运行100%;加强餐厨油烟治理,解决露天烧烤污染大气、破坏城市环境等问题。
4.实施能源“双控”,加快调整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加强新上投资项目节能审查,督促企业认真落实能源管理措施,对重点能耗企业进行实时跟踪督查,抑制高能耗。
5.建立健全工业绿色发展长效机制,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和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促进产业提档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培育,优化工业结构。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8年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3.5%。2019年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2.8%,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PM10位居荆州9个县市区第一。2020年截至11月25日,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4.6%。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将持续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推进环境空气质量改善。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