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35083
发布单位: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发文日期:
2020-12-03 09:00: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无
根据省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试行)》要求,现将我市环保督察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18
湖北省2014年和2015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没有达到国家考核要求,2016年虽完成了国家考核目标,但没有一个城市达到国家二级空气质量标准。与2013年相比,2016年主要河流水质总体稳定,但仍有31个地表水省控及以上断面水质下降,占总断面数的14.1%。主要湖库水质2014年、2015年持续下降,2016年基本保持稳定,但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水域比例仍呈下降趋势。
二、整改目标
空气和水环境质量逐步改善。2018年,基本消除严重污染天气,到2020年,全市空气质量明显改善,优良天气占比达到80%以上;2020年,考核断面水质优良(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达到85%,保持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市中心城区建成区无黑臭水体。
三、整改措施
1.继续强力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深入推进“三禁两治工作”。
2.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大工业污染防治和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全面稳定达标。
3.全面推进“两减一控”,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控制。
4.加快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城乡生活污水处理率。
四、整改完成情况
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2018年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为65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为44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3.5%。2019年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64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45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82.8%,其中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和PM10位居荆州9个县市区第一。2020年截至11月25日,石首市PM10平均浓度,5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32微克/立方米,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4.6%。近年来,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保持稳定,地表水国控考核断面长江调关、藕池河康家岗,省控考核断面藕池河殷家洲、市控跨界考核断面藕池河长林咀水质均为Ⅲ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稳定达标。城东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7月23日通过环评验收,现已正式运营。全市13个乡镇污水处理厂已于2020年8月13日通过了省住建厅验收。
五、今后工作打算
我市已完成此项整改任务,将坚持长期实施大气、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确保全面稳定达标。
石首市环保督察整改攻坚指挥部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