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19-34590
发布单位: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18-08-31 16:00:00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石政办发〔2018〕25号
石政办发〔2018〕25号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
专项行动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遏制农地非农化乱象的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严厉打击以发展设施农业为名进行各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确保“农地姓农”,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鄂政办电〔2018〕103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荆政办电〔2018〕23号)要求,市委、市政府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整治内容
全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情况及存在的各类问题。重点整治以下内容:
1.建设租售“大棚房”变相搞房地产开发;
2.违法违规将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改为非农业建设用地;
3.依托农业生产违法违规占地进行非农建设;
4.借林权开发之名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从事非农建设;
5.规避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批将建设用地按照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审核备案等严重违法违规非农建设行为;
6.违法违规占用耕地特别是永久性基本农田行为;
7.设施农业项目用地中存在的其他违法违规问题。
二、工作安排
(一)清理阶段(8月27日至9月7日)。各乡镇办区对辖区内设施农业项目进行全面清理,对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综合汇总;并于9月7日前将清理情况报告和《石首市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项目用地清理汇总表》报市国土资源局。
(二)整改查处阶段(9月8日至10月31日)。各乡镇办区要边清理、边整改;对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用地超过规定面积、变相扩大设施用地规模、缺少土地复垦协议、擅自改变农业生产设施性质用于其他经营的,及时告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责令经营者限期纠正整改;对擅自或变相将设施农用地用于其他非农建设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各乡镇办区于9月30日前将查处整改情况报告及《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调查表》《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报市国土资源局。
(三)督导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市委、市政府将组成联合督导检查组,对各地设施农用地使用、监管及清理整改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有案不查、执法不严的,坚决予以纠正,公开通报批评。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为巩固清理整治成果,市国土资源、农业部门要及时完善设施农用地的备案审查细则,加强事前备案审核。同时建立健全设施农业项目用地的日常监管机制,对项目建设和使用情况实行实时跟踪监管。真正做到设施农业项目用地审批制度化、管理清单化、监管常态化。
三、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市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全市设施农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行动的统筹协调、工作督导、督促乡镇办区开展问题整治等工作。
各乡镇办区是各自辖区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设施农业项目用地问题排查、整治等工作,对辖区内专项行动负直接责任。市纪委监委负责对专项行动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对涉及党员干部及国家公职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的线索进行调查处理;市公安机关负责配合相关部门行政执法,对涉嫌犯罪的行为进行打击;市财政部门负责核实设施农业项目国家农业补助资金情况;市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核实设施农用地中配套设施及附属设施规模、面积,对设施农用地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市农业部门负责审核项目农业发展规划布局、附属设施和配套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对设施农用地建设和经营性行为进行监管;市住建、城管、规划等部门负责设施农用地上违法违规建筑物的拆除;市林业部门负责核实以林权开发之名违法违规占用林地从事非农建设情况;市环保、畜牧部门负责畜禽养殖配套的检验检疫监测、动植物病虫害防控、环境影响等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乡镇办区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周密组织,扎实推进,全面清理以设施农业为名违法进行非农建设的行为,对违法违规行为按要求整改、查处到位。瞒报、漏报或整改查处不力的将通报批评。
(二)全面排查,建立台账。各乡镇办区应结合设施农用地备案信息、地籍变更数据成果及卫片执法检查中认定的设施农用地等数据,全面排查辖区内设施农用地情况,建立挂账销号制度,逐宗核实和处理。
(三)加强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办区要不断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加强日常执法巡查,对不符合规定开展设施农业建设的,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早查处;要建立长效机制,切实履行耕地保护职责,真正做到农地农用。
附件: 1. 石首市设施农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 石首市设施农用地用于“非农建设”项目用地清理汇总表
3. 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调查表
4. 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各类违法违规情况汇总表
5. 石首市设施农业项目用地清理整治专项行动查处纠正情况汇总表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8月31日
附件1
石首市设施农用地专项清理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 长:石必成 市长
副组长:方 明 市委常委
余松柏 副市长
成 员:荣全忠 市委办副主任
郑宏春 市人防办主任
吕 方 市纪委副书记、监察委副主任
余修义 市委督查室主任
黄文年 市政府督办室主任
罗 宵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 沄 市农业局局长
王海华 市公安局政委
李晓军 市财政局局长
鄢志洲 市住建局局长
余 军 市城管局局长
李 强 市规划局局长
陈克军 市环保局局长
严若军 市林业局局长
向守清 市畜牧兽医局局长
赵四平 市国土资源局党组成员、土地监察大队大
队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国土资源局,罗宵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赵四平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