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000014349/2020-10733
发布单位: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文日期:
2020-05-08 14:47:36
效力状态:
有效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文字号:
石政发〔2020〕4号
石首市人民政府文件
石政发〔2020〕4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城区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国发〔2019〕24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鄂政发〔2019〕27号)和《荆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的通知》(荆政发〔2020〕5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认真做好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目的
组织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目的是全面查清我市人口数量、结构、分布、城乡住房等方面情况,为完善人口发展战略和政策体系,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推动石首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科学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普查对象、内容和时间
普查对象是普查标准时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自然人以及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但未定居的中国公民,不包括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短期停留的境外人员。
普查主要调查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内容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普查标准时点是2020年11月1日零时。
三、组织实施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是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开展的重大国情国力调查,其意义深远,关系重大。各地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省政府和荆州市政府统一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石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和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办。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具体负责普查组织实施。
各乡镇办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由行政“一把手”担任组长,认真做好本地区本部门普查工作,在人力、物力、财力等方面给予充足保障。要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做好普查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坚持依法普查。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等法律法规要求,认真做好普查各项工作。任何单位、个人必须积极支持和配合普查,并严格按照普查要求提供真实资料和情况,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取得的数据,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得作为任何部门和单位对各级行政管理工作实施考核、奖惩的依据。普查中获得的能够识别或者推断单个普查对象身份的资料,不得作为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
(二)加强协作配合。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涉及范围广、参与部门多、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各单位特别是市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及时提供有关基础资料,积极支持做好入户登记调查工作。对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加以解决。
(三)确保数据质量。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提高普查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准确。
(四)落实普查保障。要将普查所需经费列入年度财政预算,按时拨付、确保到位。各级普查机构要切实做到专款专用,厉行节约,尽量节省财政开支,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各乡镇办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的抽调、选聘工作,确保普查人员的数量和质量。要及时支付招聘人员的劳动报酬,保证借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并保留其原有工作岗位。
(五)加强宣传教育。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信、网站等媒体,广泛深入宣传人口普查的重要意义、要求以及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环境。
附件:石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
2020年3月21日
附件
石首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领导小组
组成人员名单
组 长:陈 良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孙 颖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长青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融媒体中心主任
刘 飞 市统计局局长
高 岚 市发改局副局长
胡文池 市公安局副局长
郑 华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谢 华 市卫健局副局长
王 进 市民政局副局长
成 员:付方方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
李绍红 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市侨联主席
黄 曦 市财政局副局长
刘利军 市科经局副局长
易大军 市司法局副局长
王星海 市人社局副局长
王 林 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张辅兵 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曾国华 市应急管理局总工程师
杨承蓉 市文旅局副局长
张东平 市教育局党组成员
张 燕 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副主任
徐建香 市住建局副主任科员
张云武 市城投公司副总经理
周祥炎 市统计局总统计师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市统计局,刘飞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人口普查的日常组织和协调工作。
抄送:市委办公室。
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法院,市检察院。
石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1日印发